一、根據《湖南師範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校行發教務字[2021]42號)文件相關規定和《湖南師範大學關于做好2022年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院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
二、申請轉專業對象限定爲2021級在校本科學生。
三、學生可在至少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前提下申請轉專業:
1.条件一:第一学年结束时,本专业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含補考、重修)且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正考)在同年級同專業排名位居前20%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入符合規定的相關專業。
2.條件二:學生確有某種專長或興趣,轉專業更能發揮其特長者,可以申請轉到其專業特長相關的專業。在申請轉專業時,需提供與轉入專業相關的專長證明材料,包括: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大學期間學科競賽校級一等獎及以上獲獎證書(團隊獎校級一等獎排名前1,省級獎排名前3,國家級獎排名前4)、國家發明專利授權等。證明材料須由擬轉入學院組織3名以上相應學科專家評審通過並公示。
3.條件三:第一學年結束時,不能滿足條件一、二要求的學生可申請轉入符合規定,且本人高考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當年最低錄取分數的相關專業。如無當年所在省份參考數據,則參照湖南省內招生情況確定,不能確定的情況下由學校招生部門結合當年總體錄取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4.國家有政策規定的按相關文件執行。
四、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轉專業:
1.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國家有相關規定或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含公費定向師範生、吐魯番定向、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南疆單列、中外合作辦學等)。
2. 職高對口、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等單獨考試、單獨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入其他專業;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體育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編導類等專業的學生不能轉入其他類專業。
3.高考選考科目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當年選考科目要求者。
4.受記過及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間。
5.受記過及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間者。
6.已有過一次轉專業記錄者。
7.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不予轉專業的。
三、爲確保專業辦學穩定,各專業轉入人數不超過本學院該專業該年級招生人數的20%。
四、根據學校文件要求及我院實際,對于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提供與所轉專業相關的特長證明材料(如學科獲獎材料、在正規刊物上發表的相關學科論文或專業文章等)作爲轉專業的考量依據。
六、對申請學院內部專業進行轉換的學生予以優先考慮。
七、转入学生按照转出学生的同等条件進行初步审核,达到条件者,学院組织相关专业人员進行综合面试,经考核合格且在学院转专业控制指标内的学生,同意转入。
八、本細則的解釋權爲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
红足1世668814
2022年7月10日
附件:红足1世668814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劉鐵芳 汪植英
副組长:容中逵
成 員:丁道群 趙 亮 歐陽文芳 葉 波 屈衛國 康 丹
周炫余 陳 傑 李岱峰 譚 夢
秘 書:李岱峰